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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来源: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1-4-29 10:31:02 【字体:小 大】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相关法律法规和《教育部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依法招生,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、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,是学院开

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。

第三条 学校概况

一、学校名称: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

二、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
三、办学层次:高职

四、学校代码:12719

五、办学地址: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、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

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(大专学历)。目前,学院教育用地671亩,建筑面积25.4万平方米,固定资产4亿;现有专任教师501人,其中教授15人,副教授232人,博士及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34人。学院在校大学生8000多人,教学设有十个系部,开设各类专业35个。

第二章 招生机构

第四条 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,制定招生政策,招生计划,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。

第五条 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(此后简称招办),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
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

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专业发展、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,制定2011年面向全国部分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
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:普通专业5000-5500元/年,住宿费:600元/年。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学院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。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,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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